中心简介
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残联),为全额拨款直属事业单位,接受自治区残联执行理事会直接领导,工作业务接受自治区残联教育就业部指导。受自治区残联委托,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协调组织全区残疾人劳动就业培训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落实,承担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事务性工作。
(二、协助指导示范全区残疾人就业工作,积极推进按比例安排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从业;监督检查各市、县(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具体管理驻邕中、区直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门所属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按规定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进行残疾人就业状况、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研究就业对策;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求职登记、职业能力测评、职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指导。
四、承担全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计划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落实;负责残疾人职业技能开发、职业资格鉴定的组织与管理;协助制定执行残疾人职业评估标准。
五、承担全区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及职业人才评选表彰和奖励的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残疾人就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有关信息统计、处理工作。
七、协助自治区残联教育就业部指导各市、县(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承担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人员和就业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八、承办自治区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地址:南宁市罗文大道48号广西残疾人事业园
邮政编码:530007
自治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残联),为差额拨款直属事业单位,接受自治区残联执行理事会直接领导,工作业务接受自治区残联教育就业部指导。受自治区残联委托,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全区盲人按摩实行行业管理,承担全区盲人按摩业务指导工作。
(二、协助制定全区盲人按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指导落实。
(三、开展盲人按摩需求状况调查;协调组织全区盲人按摩培养、培训、鉴定工作;为盲人按摩人员从业、就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开发盲人就业岗位和对盲人进行就业扶持。
(四、组织实施广西辖区的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的审核、发证、管理工作,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五、指导全区开展“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和“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的行政审批工作,规范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
(六、组织全区盲人按摩学术活动和实用性科研工作。
(七、承办自治区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地址:南宁市罗文大道48号广西残疾人事业园
邮政编码:53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