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4-14 11:39:28/ 作者:/ 来源:广西残联就业指导中心桂残劳就字〔2012〕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残疾人就业指导员
远程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站、部):
根据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中残就业〔2011〕85号)精神,中国残联在2012年将继续开展全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工作。为做好我区的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以下简称就业指导员培训),明确残疾人就业指导员的工作职责与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残疾人就业指导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将残疾人就业服务延伸到基层。
二、任务目标
2012年,中国残联分配我区的就业指导员培训任务数是200名,各市的培训任务数详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
残疾人就业政策法律法规解读、就业指导技能与技巧、综合素养、案例分析等,着重突出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实用性、操作性、技巧性,确保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将所学知识熟练运用在日常工作中。
四、培训方式
就业指导员培训将依托中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网络平台,通过计算机网络方式进行远程授课。学员以网络在线学习为主,辅导答疑和考核认证为辅。
(一)在线网络学习:学员凭学员帐号登录就业指导员培训网络平台(www.jyzdy.org)进行在线自主学习,网络平台对学员端设备和网络条件要求简单,可方便上网学习。
(二)网络平台具有课程点播、辅导答疑、课堂作业、PPT讲义资料下载等学习功能。
五、培训对象
有一定工作经验,具备网络学习条件,且能长期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的就业指导员。
六、报名方式
以市为单位统一提交学员报名材料。请市级管理员登陆就业指导员培训网络平台(www.jyzdy.org),下载并填写《学员报名信息登记表》,于
七、培训时间
2012年度就业指导员培训于2012年5月开学,2013年5月结束。
八、培训费用
就业指导员培训费用为560元/人,由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九、培训证书
就业指导员学习结束后,由清华大学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中国残联和清华大学联合颁发合格证书,证书由清华大学统一编号,可在清华大学网站查询。
十、有关要求
(一)就业指导员培训工作作为残疾人就业“十二五”重点工作之一,是确保“百万残疾人就业工程”顺利完成的基础。各市要高度重视,依据自治区下达的2012年任务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责任,积极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二)各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有一定工作经验,具备网络学习条件,且能长期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的就业指导员参加培训。要积极为他们提供培训条件与场地,协助落实学习设备,开放计算机培训教室,组织专人督促学习进度,反馈学习情况,确保培训效果。
联系人:邓杰亮 电话及传真:0771-3935012
电子邮箱:deng977@163.com
点击下载附件:广西2012年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任务分配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
广西2012年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任务分配表
单 位 |
2012年任务数(名) |
自治区 |
5 |
南宁市 |
22 |
柳州市 |
20 |
桂林市 |
20 |
梧州市 |
15 |
北海市 |
10 |
防城港市 |
8 |
钦州市 |
10 |
贵港市 |
16 |
玉林市 |
16 |
百色市 |
16 |
贺州市 |
10 |
河池市 |
12 |
来宾市 |
10 |
崇左市 |
10 |
合计(名) |
200 |